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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特殊旅客(无人陪伴儿童、老人、孕妇、病残旅客)乘机,因每个航空公司每架飞机上都有特殊旅客总人数的限制,建议在订票时就向航空公司提出申请,并在得到确认后办理相关购票手续。机场将免费为特殊旅客提供地面服务。为确保特殊旅客能顺利成行,购票时请到航空公司驻深营业部指定的售票处申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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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岁的无成人陪伴乘机的儿童,应提前90分钟到达机场,并先到值机柜台办理乘机手续(含行李托运)。航班起飞前30分钟停止办理乘机手续和无成人陪伴儿童特殊服务的交接手续。请家长与儿童一起到机场二楼问讯台填写《无成人陪伴儿童服务通知单》。
为确保儿童能安全顺利到达目的地,家长应详细清楚地填写表内的每一项内容,并保证有效、准确。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我们的工作人员会为您的孩子穿上一件漂亮的黄背心,请您将其证件、机票等凭证夹好装入背心的口袋中。
登机前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带领小朋友们经安检通道进入候机厅休息。
登机后我们将会与机组人员办理孩子的交接手续,请您及时通知目的站机场接机人按时到达机场接机。
提示:
1、每位孩子随身只能携带一件可以自理的书包行李。
2、请您陪伴孩子直至办妥乘机手续,并在航班起飞15分钟后离开,建议接机人在航班到达目的站前30分钟到达机场等待。
3、接机人的联系电话、身份填写都要真实有效,以便我们在需要时能联系上。
4、国航(
CA)、东航 (MU)、
上航(FM)的无人陪伴儿童需提供乘机申请书;海航(HU)无人陪伴儿童所持客票的舱位符号是“W”,川航(3U)是“Y”;厦航(MF)无人陪伴儿童每个航班限接收5名,请各位家长向各航空公司驻深营业部申请,以便您的孩子能顺利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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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在70岁以上,并且行动方便、身体健康、适宜乘机的老人,机场免费提供无人陪伴地面服务。
2、
为了减轻老人的负担,随身携带的物品限制为一件,且重量不超过 5 公斤,体积不超过 20×40×55
厘米的行李,其余的行李请办理行李托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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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旅客以及怀孕32周(含)—36周的孕妇旅客乘机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离乘机时间72小时以内的适宜乘机的诊断说明书,并在订票时向航空公司申请。
出于安全考虑,怀孕超过38周以上的孕妇不适宜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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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办理手续时,需提供医疗证明、乘机证明,并需要经过航空公司同意。
1、
提前72小时持医疗证明到航空公司正规售票处办理票务手续,以便航空公司决定是否拆卸机上座椅而承运。航班起飞前2小时到达机场,由机场急救中心根据病患旅客的即时发病情鉴定是否可以登机,并开具乘机证明。病患者将因高空可能出现病情变化带来一系列安全责任问题而被拒绝登机,则需自行改用其他运输工具成行,可持乘机鉴定证明向航空公司正规售票处申请退票事宜。病患旅客为传染病、高血压危象、出血性疾病、病情需输液、吸氧等,不得办理一切乘机手续。机场急救中心本着以人为本和飞行安全的原则对病患旅客进行登机鉴定工作,是否能乘机的病情解释权归机场急救中心。
2、
抑郁型精神病患旅客,病情稳定的,在两名随行同一航班旅客全程陪护下,提供市一级精神病院证明,由机场急救中心鉴定及作相应医学处理后,方可登机。无人陪护及其它类型精神病患旅客,将被拒绝登机。
3、
孕妇旅客,妊娠满36周或妊娠34周至36周的经产妇、有妊娠并发症的禁忌乘坐飞机。提醒带备产前检查资料于登机前1小时办理登机手续,以便在机场当局要求鉴定时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医学鉴定。
4、
需要医务人员全程陪护搭乘飞机的病患旅客,提前24小时与机场急求中心联系(电话:27776120),以便决定是否能成行并做出适当安排。病情和运输环节复杂的可联系深圳机场华援救护公司,进一步咨询(电话27776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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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提供深圳-澳门-深圳的直升机空中交通运输服务,使两地空中交通更便捷。
业务咨询电话:86-755-2777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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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出港航班的业务咨询服务;
协助办理特殊旅客(无人陪伴儿童、老人、轮椅、病残)的填表登记手续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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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航空公司常旅客贵宾条件的旅客,当您在办理乘机手续时请出示常旅客贵宾卡、机票、证件等,我们将为您发放头等、公务舱休息卡。您可凭卡进入指定的休息室候机休息,一票一人,一卡一人。
凡购买了头等舱、公务舱客票的旅客,我们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舒适的候机、登机指引、航班延误时的信息通报以及商务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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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金卡可携带1人、南航明珠金卡可携带1人、厦航白鹭金卡可携带1人、东航万里行金卡可携带1人,海航金卡在航班不正常时可携带1人进入头等舱或公务舱休息室休息候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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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打包柜台位置:A号候机楼二楼离港厅2号门入口处和B号候机楼二楼离港厅6号门入口处。
打包收费标准:0.1立方米以下,每件5元;0.1立方米以上,每件10元。
在行李打包处还设有逾重行李的收费柜台和行李保险售卖柜台。
建议:
为了减少行李的破损率,更好地运输您的行李,托运行李应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并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因此,机场的工作人员会帮助您检查行李的外包装。您的托运行李应符合的条件:
(1)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2)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3)包装上不得附插其他物品;
(4)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5)行李上应写明您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为使您在目的地能顺利领取到行李,请您配合我们按规定包装您的托运行李。
拒绝运输
旅客:为了保证旅客的利益和乘机安全,航空公司有权拒绝行为、年龄、精神或身体状况不适合空中旅行或对其他旅客可能造成危害的旅客乘机。
托运行李:为了保证旅客的利益不受损失,重要文件、资料、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旅行证件等需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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